以“人肉开盒”为例——从Python和社媒大数据探究AI时代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作者:徐一涵 学校:上海市进才中学)

来源于:知识就是力量
发布时间:2025-10-24 11: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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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肉开盒”为例——从Python和社媒大数据探究AI时代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作者:徐一涵    学校:上海市进才中学 
摘要:本课题以“人肉开盒”为切入点,聚焦AI时代网络隐私权保护面临的严峻挑战。“人肉开盒”手段非法获取并公开他人隐私信息,引发网络暴力等一系列负面后果,凸显了网络隐私权保护的紧迫性。本研究运用Python对社媒大数据进行挖掘与分析,结果发现“人肉开盒”作为网络暴力的新形态,已从单纯的信息搜索升级为技术驱动的系统性隐私侵犯行为,其危害性因AI技术的普及进一步加剧。公众已将讨论焦点从“人肉开盒”转移到更广泛的网络隐私安全问题,表达了对网络隐私保护的不满和无力感,并期待更严格的法律监管。尽管网络隐私和个人信息相关法律还有待完善,但目前法律已能有效保护网络隐私,受害者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关键词:人肉开盒;网络隐私权;Python;社媒大数据

1.引言
        “人肉开盒”是“人肉搜索”的升级版,指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并公开他人隐私信息的行为,包括人肉搜索、盗取社交账号、获取定位住址及通讯录等隐私信息并公开,多用于网络暴力或敲诈勒索。2023年11月,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开展“清朗·网络戾气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提出集中整治7类突出问题。在此背景下,各地公安机关加大了对“开盒挂人”等网络暴力行为的打击力度。近期,百度副总裁谢广军女儿追星“开盒孕妇”事件又引发公众对人肉开盒的关注和热议。令人警惕的是,此类事件并非孤例,人肉开盒正以技术之名突破法律与道德边界,将个体隐私置于全民围观的数字刑场。
        查阅资料后发现,随着AI时代的到来,人肉开盒成本变得更低,盗取信息变得更加便捷,网络隐私权面临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因此,本研究运用Python对社媒大数据进行挖掘与分析,探究大众网络隐私泄露的核心主题和态度,最后结合具体案例从法律层面探讨如何更好的保护网络隐私权。
2.研究综述
        2.1人肉开盒及AI时代网络隐私权现状
        2025年3月19日晚,百度发布声明称,开盒信息并非源自百度。经过调查,开盒信息来自海外的社工库——一个通过非法手段收集个人隐私信息的数据库。百度表示,网上流传的“当事人承认家长给她数据库”的截图内容为不实信息。
       “社工库”全称“社会工程学数据库”,是黑客通过攻击网站、欺诈用户等手段获取大量个人隐私数据,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家庭住址、邮箱、密码、社交媒体账号等,再整合分析、集中归档形成的数据库。海外信息泄露的技术手段多样且隐蔽,从网络钓鱼、恶意软件植入、伪造基站到供应链攻击再到暗网数据交易,攻击者利用各种方式窃取数据。社工库在暗网侧已经形成非常成熟的产业链,并以付费形式向隐藏用户开放查询,个人隐私的泄露极其严重,也是“开盒”事件的主要个人隐私信息来源。主要涉及场景包括:(1)文娱圈的粉丝群体,表现为明星隐私泄露、粉丝互撕中曝光素人信息等,多因饭圈对立、过度追星导致的非理性行为;(2)网络游戏或社交平台中游戏对骂后报复性“开盒”,如通过游戏账号关联手机号,对应社交平台如“微博”等的细节,进一步挖掘家庭住址,这类行为是匿名性带来的语言暴力升级为现实攻击的情况;(3)社会热点事件中“舆论审判”引发的人肉搜索及职业“开盒者”通过贩卖个人信息牟利。
        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使网络隐私泄露雪上加霜。数据隐私保护面临数据收集广度与深度增加、数据分析与利用的潜在风险(如,通过分析用户的购物记录和浏览历史,推断用户的健康状况、宗教信仰、政治倾向等敏感信息)和第三方数据分享的安全漏洞等挑战;算法的复杂性和封闭性导致其内部逻辑难被外界理解。监管部门难以有效监督算法的决策过程,导致隐私风险难以得到有效控制;跨境数据流动日益频繁,而各国在数据隐私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存在显著差异,导致法律适用冲突频发。
        2.2隐私泄露危害
        人肉开盒会贬损人格。被开盒的人遭到网络围观并被侮辱、诽谤、谩骂,使其一般人格权、名誉权等遭受侵害,社会评价降低。
        另外,开盒也会损害身心健康。消极应对“开盒挂人”的方式大致可分为隐忍型、泄愤型和以暴制暴型。隐忍型受害者受恐惧、悲伤、厌世情绪支配,可能变得胆小、孤僻、不愿与人交往,甚至出现自残或自杀倾向。泄愤型受害者可能“黑化”为施暴者,成为参与恶意评价和谩骂等行为的主体,通过伤害其他“被开盒者”舒缓情绪和发泄不满。以暴制暴型受害者可能试图通过以牙还牙方式让“开盒者”受到惩罚,既增长仇恨心理,又难免会伤及无辜。
        开盒技术手段不仅威胁个人隐私,还可能对企业和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2.3人肉开盒法律规制现状
        针对开盒行为,2021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形成了以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为中心的“三大法律体系”,标志着用户个人信息从法律层面获得进一步保护,此后多项主动侵犯用户个人隐私的行为将被直接定性为刑事犯罪。人肉开盒涉及多个罪名,首先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会被处以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根据“两高一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规定,“人肉搜索”“开盒”等情节严重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违法者对公民进行攻击谩骂,还可能构成侮辱罪、寻衅滋事罪;实施“开盒”行为需黑客采取技术手段获取计算机数据,所以还可能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盗取他人个人信息还违反刑法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的规定,也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及网络安全法等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但“开盒”难根治,原因在于涉及产业链环节过多,且需平台侧、监管侧共同努力,需持有数据的机构进行重投入维护,不是朝夕间可解决的问题。
        首先社工库暴露数据跨境治理的三大难点:一是管辖权冲突。数据存储服务器常位于法律真空地带,涉事主体(如社工库运营者)隐匿于境外,国内执法机构难以追责;二是技术追踪瓶颈。黑产数据通过加密通信、虚拟货币交易等手段流转,溯源成本极高;三是国际合作不足。各国数据保护立法差异大,跨境执法协作机制尚未成熟。
        开盒追责可能存在以下困难:开盒挂人行为往往涉及隐私,很难获得充分的证据;不同平台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和监管机制,处理开盒挂人行为时可能面临跨平台处理的问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罚的程度整体较轻,且对于开盒挂人造成严重后果(如被开盒当事人自杀)的,需证明开盒挂人行为与致使当事人死亡结果间具有较强的因果关系,因此实务中构成这两项罪名(尤其是故意杀人罪)的概率极低。
        另外,我国关于网络隐私的相关法律还存在完善空间。当前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只是针对个人信息的一般性保护规定,既没有把个人信息保护上升到隐私权范畴,也没有完全满足消费者隐私权的特殊性要求,因此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仍需在一定范围内做出调整,以适应大数据时代社会对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需要。
3.社媒大数据分析
        3.1研究目的
        为探究“人肉开盒”事件网络舆论态度,使用Python爬取社交媒体评论大数据,采集平台为B站,该平台讨论深度、话题热度综合质量高于其他平台。采集内容包括用户ID、评论内容、点赞数量和评论时间,其中评论内容包括一级评论和二级评论(对一级评论的回复),所有内容均为平台公开发表,不涉及任何个人隐私。
        3.2评论预处理
        为保证采集评论的有效性,对爬取的初始数据预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处理:数据筛选:剔除空白数据;剔除与人肉开盒无关系的点评,如“仙之巅”“出自拍”“3,2,1上链接”;剔除无法分析的表情包。对已有评论内容进行转译,将文本转译成适用于ROST软件分析的内容,如“nc”改为“脑残”等。最后得到有效评论数据1453条。
        3.3人肉开盒社媒大数据分析
        本研究采用Python进行数据分析,主要使用SnowNLP进行文本情感关系分析,并结合jieba分词、特殊链接等相关信息进行文本分析,首先分析评论中的情绪分布情况,并进一步通过高频词提取和词云分析,识别讨论的核心话题,深入探讨公众事件的主要关注点,得出以下结果。

 情感倾向分布表
        从情感倾向分布来看,对于人肉开盒大部分评论是消极倾向,约35.78%是积极倾向。但情感的消极和积极不代表对人肉开盒是否定或支持的。通过具体评论来看,涉及积极倾向评论更肯定关注人肉开盒的重要性,强调人肉开盒的预防和维权,如“被开的第一件事就是不要害怕和盲目,冷静一下先调整心态再整理信息,最后报警”。消极情感倾向大多表示对人肉开盒的强烈不认可和对息泄露的不满。 

词云图 
       

 高频词
        结合词云图和高频词可以发现,公众对于“人肉开盒”的讨论主题更泛化,集中到了与每人息息相关的个人信息泄露上,认为个人信息泄露主要是实名制绑定手机号码及各种手机软件、链接导致的,信息泄露最常见的后果是接到推销、骚扰及诈骗电话。公众感到个人网络隐私难以保护,泄露途径太多,更希望国家和法律解决问题,因此出现“国家”“法律”等次关键词。
        本研究通过社媒大数据分析揭示了人肉开盒现象引发的公众情感反应和核心讨论议题。大多数人持消极态度,认为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严重,少数积极评论者倾向于关注应对和维权措施。整体来看,公众已将讨论焦点从“人肉开盒”扩展到更广泛的网络隐私安全问题,对当前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存在不满,并期待更严格的法律监管来遏制信息泄露和滥用的现象。
4.案例分析
        本案例选自B站一位自媒体博主被开盒维权的经历。该博主因发表批评迪士尼影业的视频,在两年后遭遇恶意“开盒”威胁。在2024年11月30日,博主收到私信威胁,要求删除该视频,否则对方将公开博主个人信息。博主首先选择拉黑处理,对方变本加厉,于12月7日通过社交媒体账号散布博主的个人信息,再次威胁。博主迅速采取行动,包括保全证据、联系平台客服封禁违规账户、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通过法院提起诉讼。
        首先以“开盒”威胁要求删稿,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或《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通过泄露博主的真实姓名、电话及社交账号,违反《民法典》第1032条及《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0条,构成对隐私权的直接侵害。注册小号造谣博主身份并发布不当言论,导致其社会评价降低,符合《民法典》第1024条对名誉权的侵害,同时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或《刑法》第246条(若情节严重)。考虑施害者未成年人特殊身份,若为未满14周岁的初中生,虽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其监护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民法典》第1188条);若已满14周岁,可追究治安或刑事责任,但需从轻处理。
        博主的维权路径符合法律程序且具有可操作性。首先通过权利卫士APP或公证处进行可信时间戳取证,确保证据真实有效(《民事诉讼法》电子证据规则)。依据《网络安全法》第47条要求平台删除侵权内容并封号,同时起诉平台获取施害者注册信息(如B站),为后续诉讼提供身份依据。接着向辖区派出所报案并取得回执,推动司法介入,尤其针对惯犯或涉及黑产的情况。最后,通过互联网法院立案,要求平台提供侵权者实名信息,获取信息后撤诉平台,转诉实际侵权者,申请法院调查令调取其户籍信息,最终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
        该案例表明,个人信息安全在社交媒体环境下极易受到威胁,人肉开盒已成为网络暴力的新形态,对个体隐私权构成严重挑战。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施害者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博主通过取证、公证、平台举报、报警和诉讼等一系列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为类似受害者提供了可参考的维权指南。
5.总论
        研究结论如下:
        (1) “人肉开盒”作为网络暴力的新形态,已从单纯的信息搜索升级为技术驱动的系统性隐私侵犯行为,其危害性因AI技术的普及进一步加剧。
        (2) 公众已将讨论焦点从“人肉开盒”转移到更广泛的网络隐私安全问题,表达了对网络隐私保护的不满和无力感,并期待更严格的法律监管。
        (3) 尽管网络隐私和个人信息相关法律还有待完善,但目前法律已能有效保护网络隐私,受害者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研究建议如下:             
        (1) 加强法律监管和执法力度应建立更严格的信息泄露处罚机制,针对非法获取、传播个人信息的行为,提高违法成本;落实完善名制信息保护措施,严格控制信息收集权限,减少不必要的信息绑定要求;加强公安、网信部门、平台的联动,快速追踪和封禁从事人肉开箱的违法账号。
        (2) 重视提升公众信息安全意识通过官方媒体、教育机构等渠道,传播网络隐私保护常识,增强公众的防护意识;提供隐私安全培训,指导用户如何设置隐私权限、避免个人信息泄露,减少社交平台暴露信息(原图个人照片、票据、实时定位等)。鼓励受害者依法维权,提供法律援助渠道,提高公众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隐私的意识与能力。
        (3) 强调社交平台责任与技术防护平台应优化内容审核机制,加大对涉及“人肉开箱”内容的监控和打击力度;研发隐私保护技术,如更严格的数据加密、匿名化技术,减少信息被恶意获取的可能性;建立便捷的维权通道,提供快速举报、身份认证保护等功能,帮助用户防范信息泄露风险。本研究主要数据来自社交媒体,未能全面覆盖传统媒体、政府政策文件、法院判例等更广泛的数据来源,可能对整体情况存在一定偏差。且不同社交平台的用户构成差异较大,情感关系可能受到平台生态影响,导致结论必然存在局限性。
        另外,Python情感分析模型对隐晦表达(如反讽、隐喻)的识别精度有限,可能低估公众对隐私问题的焦虑程度。  
参考文献:
[1]吕倩,刘佳,乐琰,等.多项个人隐私信息被明码标价“开盒”顽疾撕开数据灰产链条[N].第一财经日报,2025-03-21(A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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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彪.针对未成年人“开盒挂人”的社会危害、成因及治理[N].民主与法制时报,2024-10-30(003).[4]樊满江,李治群,朱思洁,等.11亿网民的信息安全不能仅靠“自卫”[N].河南法治报,2025-01-09(005).
责任编辑:李银慧